二、英语老师
岗位职责:
1、教授3-18岁幼少儿英语课程及初、高中学生一对一英语课程;
2、组织公开课演示,协助续班,招生及市场工作;
3、积极参与学校及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教研、讲座和会议活动;
4、参与教学改革的研究或改革试点工作,为教学研究新思路、新方法提供建议;
5、完成教学部门主任安排的其他任务。
任职资格:
1、普通话标准,英语口语标准,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致力于幼少儿及中学英语教育;
2、持有教师资格证或者培训机构英语授课经验都优先录取;
3、英语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大学英语四及或者专业英语四级(应届生亦可);
4、具备教育心理学知识,较强的授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强,擅于与孩子及家长沟通、交流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亲和力,讲课生动活泼,知识面宽广;
6、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具有爱心,团队合作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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