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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灵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文职辅警:6人

岗位一:指挥中心辅警:1人;

岗位二:刑侦大队辅警:1人;

岗位三:石塘派出所辅警:1人;

岗位四:那隆派出所辅警:1人;

岗位五:警务保障室辅警:1人

岗位六:政工室辅警:1人

(二)勤务辅警26人

岗位七:刑侦大队勤务辅警:1人;

岗位八:治安大队勤务辅警:3人;

岗位九:禁毒大队勤务辅警:3人;

岗位十:巡防大队勤务辅警:2人;

岗位十一:网侦大队勤务辅警:1人;

岗位十二:情报中心勤务辅警:2人;

岗位十三:三海派出所勤务辅警:3人;

岗位十四:丰塘派出所勤务辅警:1人;

岗位十五:烟墩派出所勤务辅警:1人;

岗位十六:平南派出所勤务辅警:1人;

岗位十七:沙坪派出所勤务辅警:1人;

岗位十八:旧州派出所勤务辅警:1人;

岗位十九:陆屋派出所勤务辅警:2人;

岗位二十:三隆派出所勤务辅警:2人;

岗位二十一:檀圩派出所勤务辅警:1人;

岗位二十二:文利派出所勤务辅警:1人;

因工作的特殊性,文职辅警适合女性,勤务辅警适合男性。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9月8日至2003年9月8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其中文职辅警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不低于1.55米;有纹身者不予聘用。

(六)自愿服从县公安局统一工作分配。

(七)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规、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因酒驾、醉驾或毒驾被处罚过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或被吊销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或曾从事过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非个人原因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过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岗辅警、协警;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至9月17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 18:00(星期六、星期天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灵山县公安局政工室(荔香大道)

(四)联系电话:6529013

(五)报名所需材料。

填写《灵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及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除相片外其他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户口簿,要求:地址页(即第一页),本人页。

2.本人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

3.学历证书,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4.本人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退伍证,要求:有证件编号,有退伍相关信息。

6.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为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符合简化程序,是否符合加分条件;考生所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招聘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经审核后为报名成功。

注意事项:

1.全程审查。在测试考试前,将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应聘资格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流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有伪造、假冒、修改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七)审查结果查询。审查结束后,将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考生可在体能测试前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

五、测试考试

(一)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即可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坐位体前屈。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每项占25分,具体评分标准附后。

注意事项: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自觉放弃测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以及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相关知识等。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加分条件:考生为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的,退伍军人的,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的,加10分。以上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不真实的,不予加分。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方法。按照面试成绩占45%、笔试成绩占35%、体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一)确定名单。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以此类推。

(二)体检。体检安排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除身高、视力标准按照本公告外,其他体检内容和指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政审考察。在体检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政审考察。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工作结束后,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缺额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九、薪酬待遇

平均工资待遇约为2340元/月(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

十、其他事项

(一)信息咨询渠道。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77-6529013。

(二)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够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招聘信息。招聘期间,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以免影响聘用。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或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身份核验。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应聘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附件:1.灵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


灵山县公安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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